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 1
  • 2
  • 3
  • 4
  • 5
住宅区消防安全须知

2020-09-16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网

为加强住宅区消防安全工作,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结合住宅区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1、 自觉爱护住宅区内的各种防盗设施,出入公共防盗门要随手关门,不要将公共防盗门的钥匙借朋友和不随便为不认识的人开启防盗门。

 
2、 住宅区的楼梯间及楼梯转台的走火安全通道禁止乱堆乱放杂物,包括车辆。

 
3、 禁止任何人在住宅区、通道及住宅楼楼顶空旷等地方乱搭乱建搭棚等建筑物。

 
4、 禁止任何人在住宅区内乱拉电线,私拉充电电源。

 
5、 住宅区居民要爱护消防设施,不损坏、圈占、阻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自觉维护楼道、走道和出入口的安全消防设备。

 
6、 任何人不准在住宅区内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汽油、油漆、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7、 住宅区内所有公民都有防火灭火义务,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疏散和扑救,增强个人消防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8、 本须知请大家认真执行,如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newsdetail-473807.Html

相关推荐:
一消考点 | 灭火救援力量
惠州清大东方为博罗县18镇街开展消防知识和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培训
一消考点 | 四大系统之消防调试知识点汇总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5 清大东方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5110086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9330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