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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2020年1月起,消防员将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 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 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 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会议要求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涉及评价质量、收费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确定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部署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优化商业环境促进消费扩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确定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部署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优化商业环境促进消费扩大。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会议确定,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会议要求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涉及评价质量、收费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会议指出,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5亿人,需要提供适应他们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同时要改善其他群体的保险供给。为此,要积极发展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为更有力应对老龄化提供支撑,满足群众其他保险保障需求。会议确定,一是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优化养老保险结构。借鉴国际经验,支持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和适应60岁以上老人需求的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二是大力提升商业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涵盖医疗、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保险产品,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产品等纳入健康保险。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险产品。三是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公平竞争促进保险业升级。 会议指出,改造提升步行街,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改善消费者购物休闲体验,有利于拉动消费、城市建设投资和就业,一举多得。会议确定,要在一些城市开展试点基础上,有序合理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一要坚持地方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消费者选择,以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发展“小店经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形成一批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的步行街。二要在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上下更大功夫,简化审批、创新监管,加快配套公共设施便利化、智能化改造,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重实效,防止一哄而上、搞形象工程。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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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科普 | 复产复工后的消防安全如何保障?
    2月11日19时50分,辽宁省葫芦岛市先达农业有限公司烯草酮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企业刚刚复产复工,悲剧就发生,令人痛心!疫情要防控经济要发展安全要保障这是国策 当下,各企业、各单位积极响应号召,陆续复产复工,消防安全如何保障?来听听云南消防的云叔给你提示:     (一)节后综合症  刚刚过完春节,工人陆续返回岗位,许多人还沉浸在节日氛围中,生活节律没有调整过来,难免出现疲惫、思想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症状,这就是节后综合症。这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二)人机磨合不够   经过春节长假的停工,刚上班,人与人、人与设备、人与环境、管理层与被管理层往往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岗位之间、设备之间、上下级之间协调不紧密,很容易引发事故。 (三)员工培训教育不到位  一些企业大量新员工陆续上岗,因岗前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无证作业、违规违章误操作的可能性大。 (四)“三超”生产经营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为追求经营业绩“开门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 (五)人流物流用火用电集中  节后返城潮、复工潮、开学潮叠加,货运、仓储量大,人流、物流密集,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多,各类诱发事故的风险交织。        各企业、各单位要对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管理人员在位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因疫情等导致人员流失、空缺的,要及时补缺。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一次提醒,强化其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正常运行。  各企业、各单位要及时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测试,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确保完整好用、安全可靠。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并采取安全替代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各企业、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防火检查、巡查,确保无违规用火用电、无停用消防设施、无脱岗漏岗行为。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电源、燃气管道开关等。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生产医疗防护用品的企业,要强化火灾防范措施,确保生产期间消防安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病房楼、发热门诊楼、住院部、餐厅、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和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等设备的检查、巡查。  各企业、各单位要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开展一次系统检查,确保畅通。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对因防疫需要采取的封闭式管理点,要对采取的封闭措施和配套制度进行核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不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顺利通行。  杜绝违规燃放“开门炮”和烟花爆竹,警示和引导员工按照规章进行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用易燃液体进行清洗等作业时要加强明火、热源、静电等管控,避免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各单位要对消毒用的酒精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使用酒精消毒时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热源,严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喷洒液体消毒剂。消毒后,要及时开窗通风,严禁与明火接触。  各企业、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每名员工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换岗、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及从事电焊、气焊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在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画,利用电子屏、员工微信群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  各企业、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制定配套的灭火和疏散逃生预案。及时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使全体员工掌握基本的灭火、疏散逃生方法,做到有备无患。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及装备不齐的要及时补充。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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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及报名条件
    2020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及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7、8日。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考试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试时,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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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工程师】改革后,2020年消防工程师还值得考吗?
    改革后,2020年消防工程师还值得考吗? 距离2020年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想参加2020年考试的同学,知道2020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发生了哪些变化吗?要如何报名?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2020年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中的那些变化。 报考政策变化 在2019年两会之后,有关消防行业和消防报考的政策已经有些变化: 1、报考推行承诺制,报名者不用再出示在职证明和文凭,报名后可直接注册账号填写学历编号,线上审核通过后即可缴纳考务费报名。 2、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管理已经由公安部正式改为应急管理部。 3、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人数再创历史新高,但报考依旧不限制专业,只要满足大专学历及以上(含函授),满足对应的工作年限就可以报考。 4、是关于消防行业从业者的新制度,与往年不同,部分较大城市在录用消防员后,将采用个人社保审批的规章制度。 考试难度会不会增加? 除了报考政策上的一些变化,近一段时间网上还在热议消防工程师考试是不是会在改革之后会提升难度?在这里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1、首先,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人才短缺,加上职业证书的专业性强,职业对口程度高,由于人才的稀缺,在一级消防工程师开考以来,考试科目一直为《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从未有过变动,官方也没有过要增加考试科目的文件。 2、其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国家五大资质考试中最难考的资格证书之一,因此其证书的含金量也是不容置疑的。尽管门槛不低,但今年报考人数还是接近百万,创历年新高。增加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或者增加考试难度,都会成为较大的改革,会影响这近百万考生的切实利益。如果真的会增加考试难度,那一定会是先从国家层面讨论,有结果后也会提前面向社会公告,不会突然就改。 报考制度的改革就是为了让诸位准备报考的同学们能够在报考过程中节省时间和精力,从而腾出更多时间去复习,高效顺利地完成报考。 市场缺口远大于通过率过度担忧不如安心备考 作为国家五大难考的资质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难度确实是很高的。自首考以来,通过率一直很低,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平均通过率还不到2%。据官方数据统计,目前全国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尚不足4万,而实际的市场需求则在50万左右。不信?看看市场上最新的招聘信息就知道。 当前,实际拥有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人员与市场需求相差甚远,且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导致职业素质良莠不齐。因此,行业对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消防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迫切。 与其怀疑证书的价值,犹犹豫豫,不如赶紧备考,早点拿证比啥都强!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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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中国消防行业重大政策法规汇总
    中商情报网讯: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消防行业主要分为消防工程和消防产品两个子行业,消防产品又可细分成消防装备、火灾报警、灭火、防火与疏散、通用与防烟排烟、消防供水等。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政府对消防事业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消防行业制度、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市场秩序将越来越规范。目前,消防行业初步形成了涵盖消防法律、消防法规、消防规章、其他消防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消防标准规范五个层次的消防法制体系,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为消防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随着智慧城市和智慧楼宇概念的提出,消防智能化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大数据和模式识别技术使得单一传感器可以区分烟雾、水蒸气和粉尘等;物联网技术应用使多种传感器组网成为可能,并创建新的综合感知体系。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智慧消防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策划、产业园策划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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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落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核心提示:近日,“消防救援人员优先”这样的标识牌出现在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等醒目位置。从7月15日开始,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可在首都国际机场享受“四优先”,即优先购票、优先值机、优先安检和优先登机,2名家属可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随行享受。   近日,“消防救援人员优先”这样的标识牌出现在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等醒目位置。从7月15日开始,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可在首都国际机场享受“四优先”,即优先购票、优先值机、优先安检和优先登机,2名家属可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随行享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明确指出:“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以政治上的特殊关怀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       连日来,北京市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主动作为,积极与首都机场股份公司对接,全力推动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     在首都机场股份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可在首都国际机场享受“四优先”,即优先购票、优先值机、优先安检和优先登机,2名家属可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随行享受,确保最大限度将党和国家对消防救援队伍的关怀和褒奖传递给全体指战员。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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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53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2019年10月18日关于公开2019年第 1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中国家标准全文的通知,GB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 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3-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4-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四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    可燃气体探测器对于保障工业及商业各类场所中的燃气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产品功能不断丰富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产品性能的评价也需要更加全面系统。为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持续满足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的燃气安全市场的需要,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1年批准下达了国家标准GB15322《可燃气体探测器》系列标准的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11278-Q-312),由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经过调研、讨论及验证工作,编制组于2012年5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同年9月形成标准送审稿,并于2015年10月完成标准报批稿。    此次标准修订主要根据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的应用场所和使用方式将原标准的6个部分修订为3个部分,并根据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标准化日益迫切的需求,新增了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部分。新版标准针对产品在实际工程应用环境中的抗干扰能力,调整了部分技术要求和试验项目,并新增了针对性试验,同时也对产品的抗扰度和试验后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本次发布的系列标准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内容。该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正文电子版可在国家标准委员会网站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http://openstd.samr.gov.cn/bzgk/gb/nd?no=802下载,标准的宣贯工作将在近期安排。标准换版与产品检测事宜请关注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网站内容。        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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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113号(工交邮电类3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19〕28号   欧阳坚等21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提案》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我们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始终作为城市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深刻吸取2017年英国伦敦高层公寓“6·14”大火和近年来国内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先后提请国 务 院安委会部署开展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重点省份进行专项督查,排查掌握了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有效整改了一大批突出隐患问题。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高层建筑数量越来越多、体量越来越大、高度越来越高,现有高层建筑64.3万栋,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8404栋,特别是你们指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先天性隐患整治难度较大、消防设施完好率偏低以及处置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特种消防车辆缺乏等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 平 总 书 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吸纳你们提出的建议,结合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大力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高层建筑消防法规制度。推动各地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监管,加强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推动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重点,督促各地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经营主体、使用单位等共同参与、共同防范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切实解决好“*一公里”问题。   二、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在高层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楼长”制度,鼓励引导由取得证书的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楼长”,负责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推动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协议,由技术服务机构派员开展巡查检查、设施维保等工作。对多产权高层公共建筑,督促成立由主要产权单位牵头的管理组织,与各产权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三、强化高层建筑物防技防措施。深入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指导各地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消防设施运行、重点部位管理实时动态监测,实现智能预警、精准防控。推动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老旧高层住宅建筑公共区域安装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应急广播等设施,做到初起火灾早发现早处置。推动在高层住宅建筑积极运用电气火灾监测、燃气智能报警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火灾防范科技化水平。   四、协助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的规定要求,根据新修改的《消防法》,督促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工作,并协助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移交承接期间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消防技术标准,防止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   五、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各地出台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发展计划,充分考虑本地高层建筑灭火实战需要,配备直臂云梯车、举高消防车、高层供水车等特种消防装备器材。督促各地消防救援队伍深化辖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调研熟悉和训练演练,健全高层建筑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会商和跨区域合作、多部门联动实战演练。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建强微型消防站和事故处置专业队,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建立与当地消防救援队伍联勤联训机制,接受统一调度指挥,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感谢你们对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19年7月18日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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